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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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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沈北新区新冠病毒防疫物资采购的招标公告(第二次) |
有效期: |
2020-09-10 至 2020-09-17 |
撰写单位: |
沈阳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李秀峰 |
沈北新区新冠病毒防疫物资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新冠病毒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编号:JH20-210113-00703)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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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3-00703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新冠病毒防疫物资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5908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医用N95口罩等
最高限价: 4908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2020年10月23日前交货,并送货上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编号:014
包组名称:测温枪
最高限价: 1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2020年10月23日前交货,并送货上门,且 014包需逐个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号/品目号:003 1.产品名称:医用N95口罩数量:10000个
1.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4.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原材料产品检验报告。
5.五层防护双层熔喷布过滤层过滤效率大于等于95%。N95医用防护口罩应符合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高弹性头戴,应有足够强度固定口罩位置,适合不同大小面部人群,应覆盖佩戴者的口鼻部,有良好的面部密合性。
6.样品生产日期标注清晰,产品保质期为2年以上。 2.产品名称:一次性医用帽子数量:10000套
1.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4.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原材料产品检验报告。
5.条形,由薄型黏合法非织造布或卫生用博型非织造布制成。须经环氧乙烷消毒后,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mg/kg,依据GB/T14233.2-2005。规格17.5mm。
6.样品生产日期标注清晰,产品保质期为2年以上。 3.产品名称:一次性橡胶检查手套数量: M:20000
双;L:20000双;S:20000双。 1.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4.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原材料产品检验报告。 5.材质为橡胶,耐磨耐酸碱防穿刺,弹性大操作灵活。
6.样品生产日期标注清晰,产品保质期为2年以上。 4.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数量:20000支
1.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4.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原材料产品检验报告。
5.用于临床采集样本的转运保存。不用于微生物鉴别和药敏试验。必须具有备用拭子。 6.外观:管内采样液为红色、透明、无沉淀液体;
值:25℃,储存时pH值为7.2~7.4; 8.装量:不低于标示量; 9.稳定性:产品超过有效期一个月内应保持各种性状的稳定。
10.样品生产日期标注清晰。产品保质期为2年以上。
生产日期:2020年6月之后。2020年10月23日前交货,并送货上门。货到验收合格,并出具全额销售发票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货到付款。即货物按照提供样本标准如数送达指定地点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包号/品目号:014 产品名称:测温枪数量:500台 1.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4.测量距离
1-5cm;测量时间≤1 秒;测量范围:体温 32℃-42.5℃、表温:0℃-80℃,自动关机≤15
秒;测量精度±0.2℃。
5.样品生产日期标注清晰。产品保质期为5年以上,质保半年以上,如有质量问题,免费换货。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0日至 2020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街中央路64号
联系方式: 024-88041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2号
联系方式: 024-88043150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沈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90008000004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栗喆
电话: 024-88043150
沈阳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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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计划 |
附件: 防疫物资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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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EXKFdnQBYxLT8XemV8s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