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检验科))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检验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66641
项目名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检验科)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60,000.00
最高限价(元):960,000.00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技术参数(进口 2 台,检验科)
一、设备性能
1. 检测原理:采用先进的化学发光检测技术。
★ 2. 检测项目:甲肝、乙肝六项、丙肝、梅毒、高敏肌钙蛋白 I 、 BNP 。
3. 检测速度:单模块处理速度≥ 200 测试 / 小时。
★ 4. 系统类型:可连接自动化轨道系统,模块化系统,具备可扩展性,满足未来增长的需要可扩展模块数≥ 4 个。
5. 样本 / 试剂通道:单模块样本位≥ 150 个;可随机连续装载样本,单模块试剂位不少于 25
个,机上自带试剂冷藏功能,试剂仓温度≤ 8 ℃。
6. 试剂:可提供大包装的试剂,至少保证连续上机 28 天,定标周期不少于 28 天,试剂盒盖防止试剂蒸发。
7. 自动稀释功能:系统有自动稀释功能,支持反射测试。
★ 8. 自动质控:具备质控品在机冷藏功能,并可自动运行机载质控品。
★ 9. 急诊模式:急诊优先位,单模块可设置急诊位≥ 25 个,最快出结果时间≤ 18 分钟。
10. 信息传输:具有样本条码管理功能,可与 LIS 系统实现双向传输。
★ 11. 样本针:具备液面探测、压力监测、凝块和气泡检出等功能。
二、软件系统
1. 软件服务:终身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专人调试讲解。
★ 2. 软件系统支持与 LIS 系统双向通讯。
3. 远程诊断:可提供远程诊断及提前预警服务,保障检测仪器稳定运行。
三、计算机
双硬件系统, 512M 内存, 10GB 硬盘,光驱, 17
寸触摸式显示器。计算机存储能力达到单模块每一个项目在仪器上可以同时储存≥ 4 条标准曲线, 10 万个病人资料和 5000
个质控资料。
四、售后服务
★ 1. 仪器使用期间终身免费质保。
★ 2.
配件及耗材:终身免费提供仪器所有零部件(样本针、马达、控制板等),免费提供仪器所有耗材(试剂架、样本架、传感器等)。
★ 3.
终身免费提供仪器校验、性能验证等服务,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和性能验证报告,首次免费提供装机试剂、预实验试剂及性能验证涉及的试剂 /
耗材。要求在辽宁省内有生产厂家常驻工程师,并保证 24 小时内到院维修。
★为必须满足项,其余不满足项不得超过 3 项。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公告发布日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果供应商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须具备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2)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页(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6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1月1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将密封备份文件提交到辽宁诚发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106号五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诚发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106号五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现场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6、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024-83283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诚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106号
联系方式: 024-31562879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银行兴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诚发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3051 5868 1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柳女士
电 话: 024-31638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