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丹东市卫生健康委防疫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专用设备购置(呼吸机)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月 1 5 日 1 5 点 0
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DZC20201100192
项目名称:丹东市卫生健康委防疫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专用设备购置(呼吸机)
预算金额: 400,000.00元
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 设置参数
1.1 潮气量: 20ml — 2000ml
1.2 呼吸频率: 1-90 次 /min
1.3 SIMV 频率: 1-60 次 /min
1.4 吸 / 呼比: 4:1 — 1:10
1.5 最大峰值流速:≥ 210L/min
1.6 吸气压力: 5--80 cmH2O
1.7 压力支持: 0 — 75cmH2O
1.8 PEEP : OFF,1 — 40 cmH2O
1.9 氧浓度: 21 — 100%
2. 监测参数
2.1 气道压力: PEEP 、气道峰压、平台压、平均压等监测
2.2 每分钟呼出通气量:总的分钟通气量、自主呼吸的分钟通气量、泄漏的分钟通气量的监测
2.3 潮气量的监测:吸入潮气量、呼出潮气量的监测
2.4 呼吸频率监测:总的呼吸频率、自主呼吸频率、机控呼吸频率的监测
2.5 波形显示:压力 / 时间、流速 / 时间、容量 / 时间
2.6 吸入的氧浓度的监测
2.7 具有压力 / 容积、流速 / 容积、流速 / 压力环 3 种呼吸环监测。
2.8 趋势记录:提供≥ 64 小时的全部检测参数的趋势图、表分析。
3. 其他配置要求
3.1 标配:台车、呼吸管路、湿化器、模拟肺。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执行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1月2 4 日 至 2020年11月 30 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2:30
,下午 12: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 0
五、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 5 日 1 5 点 0 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立交新路 13-1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江城大街 192号
联系方式: 0415-2126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立交新路 13-19号
联系方式: 0415-3156799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丹东银行新桥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 01131100000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卜晓蕾
电 话: 0415-3156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