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 提出的“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简称“两个同等对待” )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 23 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成效,保障住院医师在招聘、晋升、聘用、薪酬等各个环节的合理待遇和职业发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浙江省公安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全面贯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浙卫办发函[2023]2号)。
舟山医院积极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近几年,在我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对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且规培工龄计入本人工龄。自2022年下半年起,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学硕士研究生在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同等对待。
点击下载关于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
/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2306/20230601072214717.pdf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282/0BY3d4gBLds-kyXz2yYF.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