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JZ-201911040064-1 发包人(全称): 长沙教育学院 (甲方) 承包人(全称): 湖南品铭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长沙教育学院交互研讨型教室建设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长沙教育学院交互研讨型教室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长沙教育学院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程内容:交互研讨型教室工程项目建设 (见附件清单)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计划开工日期:2019-12-10 计划竣工日期:2019-12-20 工期总日历天数:10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679850元 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为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及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4585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目实施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金额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99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质保期满一年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款项 其他说明: 无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4.付款人: 长沙教育学院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何志冬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双方签章后生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长沙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十三、其他条款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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