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 自治区 2023年第一批新冠病毒诊疗药品、
***网 信息澄清质疑 处理情况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和《关于开展自治区、***网***网工作的通知》要求, 结合《 关于公示自治区 2023 年第一批 新冠病毒诊疗药品、***网信息的通知 》结果, 目前已完成 相关企业信息、承诺函及产品价格等信息澄清与质疑的处理工作 ,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质疑系长期行为, 如对有关产品质疑,可在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 “长期质疑”模块中提交质疑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3 年第一批 新冠疫***网 信息澄清质疑处理 结果 汇总 表
自治区政****中心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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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2/368yzoUB9RnCWW96O4C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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