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MASCG-0-F-H-2020-1154
二、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和黑烟车智能识别监控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 1 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5 楼
中标(成交) 金额: 10006800.00 元
包 2 供应商名称: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760 号
中标(成交) 金额: 1220000.00 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包 1 |
货物类 - 包 2 |
名称:机动车尾气排放遥感检测仪(水平式) 品牌:安车检测 规格型号: ACYC-R600S 数量: 8 套 单价: 690000.00 元 其他详见附件 |
名称:黑烟抓拍集成分析终端 品牌: FPI 规格型号: BSMS-1000 数量: 8 套 单价: 35000.00 元 其他详见附件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薛岩、王恩霞、魏海燕、曹东、张能军、何盛铭、项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 包 1 金额: 99034 元; 包 2 金额: 1742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 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督查部 联系电话: 0555-520031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财政局(受托单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马鞍山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映翠路 360 号
项目联系人: 项超
联系方式: 0555-835702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 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璐璐 、吕梁
电话: 0555- 5208835 、 5200378
附件:1、 请在原地址查看图片 1154招标文件-包
2、 请在原地址查看图片 1154招标文件-包
3、 请在原地址查看图片 1154变更-马鞍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和黑烟车智能识别监控建设.pdf
4、 请在原地址查看图片 115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pdf
5、 请在原地址查看图片 1154主要中标标的-包
6、 请在原地址查看图片 1154主要中标标的-包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0/MsCv9HUB4fYZjeB0nHd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