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医疗产业园红线外永久性用电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2026〕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南溪区千福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南溪区千福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2026〕1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诺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1 建设内容:(1)新建10 kV电气部分:新建主供电源10 KV电缆路径全长约2.2 km,主供电源采用2*ZA-YJV22-8 .7/15kV3*300型电力电缆敷设共计约4.84 km,新建备用电源10kV电缆路径全长约2.1km,备用电源采用2*ZA-YJV22-8.7/15kV-3*300型电力电缆敷设约4.62km;本次共计新建敷设电缆ZA-YJV22-8.7/15kV-3*300约9.46km。 (2)土建部分:新建4孔Φ200排管通道长约0.8km,其中约0.06km采用拉管敷设,新建12孔Φ200排管通道长约0.01km;新建2m×2m电缆升14 座,新建2m×2.5m电缆井4座,新建2m×2.5m超深电缆井2座,新建二进四出环网柜2台含基础2座等。(3)项目竣工验收投运后,中标单位必须将相关建设资产移交给招标人和当地供电部门共同签收,在项目建设资产未完成移交前,所产生的运行维护等相关费用和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 2.3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业绩要求: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电力工程类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电力工程类业绩。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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