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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资等商品。服务地点:全省电商平台(冀烟E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电商系统)。服务范围及送货地点:省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河北省12个地市)。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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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提出处置需求→污泥转移时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处置单位接收后进行无害化处置。5、中标单位对我院的化粪池及污水池清掏作业要做到一年内至少两次,在清掏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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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5)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随意乱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6)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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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市属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人才需求,面向社会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19名,具体事项如下:一、引进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二、引进对象(一)引进对象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普通院校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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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腕带进行采购,请贵公司将服务名称填写附件《医用腕带采购项目》进行报价,经确认无误后连同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及测试样品腕带(20条(需单独密封))密封后直接送达或邮寄提供给我院信息中心。我院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后最终确认采购单位。成交结果在承德县中医院官方网站发布。询价截止日期:2025年4月7日17:30时之前。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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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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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10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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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三、四标段需同时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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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35号联系方式:韩锋0311-66906509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5楼联系方式:王晓红、沈伟18903119611、19933039160、0311-891518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晓红、沈伟联系电话:18903119611、19933039160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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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销售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2)供应商为制造商: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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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智慧医院公示时间:206年4月3日-2026年4月7日公示期间,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入围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募人提出。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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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任意一种)扫描件;若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需提供第三方公司与投标人的代缴协议或相关证明(双方盖章)扫描件。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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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楼五层行政四区M5094/9)4.2采购方地址:邢台市襄都区襄都北路818号4.3采购方联系方式:0319-3956818本次竞价相关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公告内容与竞价文件内容如有变动或修改,均按照竞价文件要求为准。附件:2-【报名表】-项目.docx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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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限额不低于10万元的商业保险。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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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三、四标段需同时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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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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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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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时,须按国家规定第一类医疗器械具备备案证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具备注册证;供应商非医疗器械注册人或备案人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证明。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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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时,须按国家规定第一类医疗器械具备备案证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具备注册证;供应商非医疗器械注册人或备案人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证明。
发布时间: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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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时,须按国家规定第一类医疗器械具备备案证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具备注册证;供应商非医疗器械注册人或备案人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证明。
发布时间:2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