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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卡或药卡的形式发放至职工。管理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返还至职工医疗卡或药卡的费用开具保险公司专用票据。报价有效期不小于90天(自响应截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发布时间: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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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卡或药卡的形式发放至职工。管理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返还至职工医疗卡或药卡的费用开具保险公司专用票据。报价有效期不小于90天(自响应截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发布时间: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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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卡或药卡的形式发放至职工。管理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返还至职工医疗卡或药卡的费用开具保险公司专用票据。报价有效期不小于90天(自响应截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发布时间: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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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卡或药卡的形式发放至职工。管理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返还至职工医疗卡或药卡的费用开具保险公司专用票据。报价有效期不小于90天(自响应截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发布时间: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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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卡或药卡的形式发放至职工。管理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返还至职工医疗卡或药卡的费用开具保险公司专用票据。报价有效期不小于90天(自响应截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发布时间: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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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卡或药卡的形式发放至职工。要求按税务部门对保险行业的要求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有效期不小于90天(自响应截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发布时间: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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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卡或药卡的形式发放至职工。要求按税务部门对保险行业的要求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有效期不小于90天(自响应截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发布时间: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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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卡或药卡的形式发放至职工。要求按税务部门对保险行业的要求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有效期不小于90天(自响应截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发布时间: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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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卡或药卡的形式发放至职工。要求按税务部门对保险行业的要求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有效期不小于90天(自响应截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发布时间: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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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卡管理
发布时间: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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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卡
发布时间: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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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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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卡管理系统
发布时间: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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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