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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心理健康服务平台项目采购需求(20260515).docx响应附件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涵盖医疗信息化系统开发
发布时间: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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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1须具有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医疗信息化等相关资质。2.2须具备本项目对应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3为切实保障医疗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范业务及数据安全风险,需承诺近三年来未发生被相关部门网络安全通报的情形,严格遵守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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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1供应商须具有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医疗信息化等资质。2.2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对应体检/健康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代理商参与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2.3近三年同类项目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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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1耒阳市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全面迭代升级采购项目顺应国家医疗信息化发展战略及国家医疗体制改革要求
发布时间: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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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1智慧医疗信息化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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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1:2.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或与医疗信息化、药房管理系统、审方系统相关的明确表述。2.2专业技术能力2.2.1软件著作权:投标人须提供此次招标软件(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所使用的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为自己拥有,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发布时间: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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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备医疗信息化领域,特别是DRG/DIP相关系统实施或运维经验者优先。三、市场调查内容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就以下方面提供相关资料(可附页):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资质、规模、主要业绩等)。2.针对本项目拟提供的运行维护服务方案概述(包括服务团队配置、服务响应机制、具体服务内容与标准、应急预案等)。
发布时间: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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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信息化系统;2、建设泉溪镇中心卫生院4500平方米(新建1300平方米、改造3200平方米),其中:医疗预防用房249平方米,医疗用房3458平方米,医疗辅助用房793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6-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