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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询价函(1).docx
发布时间: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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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标的名称: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标的数量:1;标的目标:重庆市垫江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
发布时间:202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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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移交将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垃圾严格分装,将医疗废物垃圾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要求分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流程进行收集、转运、临存、移交,并做好记录及消毒工作。并协助使用科室与医疗废物收集工作人员办理称重、登记及交接手续。存放超过2日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发布时间: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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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过程中,自觉接受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监督。
发布时间: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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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包号:1供应商名称:重庆长江水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重庆市重庆市万州区重庆市万州区南滨大道1999号(财富广场)1幢B座第四层中标(成交)金额:6,435,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包号:1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见本项目《单一来源协商文件》见本项目
发布时间: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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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包号:1供应商名称:重庆长江水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重庆市重庆市万州区重庆市万州区南滨大道1999号(财富广场)1幢B座第四层中标(成交)金额:6,435,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包号:1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见本项目《单一来源协商文件》。
发布时间: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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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人员在接受医疗废物时,应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则签收《重庆市医院临床废物转移登记表》和《重庆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处置技术规范》对接收的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间在甲方产生医疗废物后48小时内进行收运。
发布时间: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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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50,000.00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属于特许经营,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发布时间: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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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公示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1日一、项目信息采购人: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全院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6-2027年度全院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437,300.00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由于重庆长江水务有限公司是万州区唯一一家具有医疗废物收运及处置资格的公司
发布时间: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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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第二次)二、项目终止的原因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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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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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
发布时间: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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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第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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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二、项目废标的原因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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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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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频次为每天一次。5.当采购方需临时紧急处置医疗废物时,服务方应积极配合采购方收运、处置。6.在服务过程中,服务方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佩戴相应安全防护用品,保证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承担因安全事故导致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有损坏财产须照价赔偿。最终釆购时间以挂网时间为准。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发布时间: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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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采购公示发布日期:2025年6月6日一、项目信息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采购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每日收运全院区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按生态环境局要求实施相关规定,服务期壹年。
发布时间: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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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采购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每日收运全院区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按生态环境局要求实施相关规定,服务期壹年。
发布时间: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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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250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20,000.00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属于特许经营,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
发布时间: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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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10,000.00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发布时间: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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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10,000.00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发布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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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采购合同三、项目编号:DZQ24C00085四、项目名称:购置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地址:二环南路1073号联系方式:43780127供应商(乙方):重庆金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星大道11号附1号联系方式:18166526868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
发布时间: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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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合同.pdf预览下载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
发布时间: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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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采购第二次三、中标(成交)信息:包号:1供应商名称:重庆金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天星大道11号附1号中标(成交)金额:658,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包号:1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见文件见文件见文件见文件见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夏磊
发布时间: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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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每两日收运全院区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按生态环境局要求实施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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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1年66.002024年08月--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发布时间: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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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称重,无误则签收《重庆市医院临床废物转移登记表》并妥善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管理制度。4、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处置技术规范》对接收的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及卫生填埋。
发布时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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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彭水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项目
计划编号
采购编号
SL-XJGG-2024001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人名称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文庙街50号
项目负责人
周老师
联系方式
023-78492635
评审日期
发布时间: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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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询价采购邀请书
上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彭水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发布时间: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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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转交与生活垃圾收运等。
(五)室外园林绿化养护。
(六)急救电梯使用管理。
(七)医院停车收费管理。
(八)实习生宿舍管理。
(九)医用织物浆洗管理。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2年。
发布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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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过程中,自觉接受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标的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废物。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处置;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2.收运频次不低于每2天一次,特殊情况下每24小时内到院收运一次。3.提供清洁的周转桶。
发布时间: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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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采购合同三、项目编号:DZQ23C00106四、项目名称:购置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地址:二环南路1073号联系方式:43627055供应商(乙方):重庆金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星大道
发布时间: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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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采购(DZQ23C00106)结果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19日一、项目号:DZQ23C00106采购执行编号:DZCG2308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二、项目名称:大足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采购三、中标(成交)信息: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金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星大道11号附1号
中标(成交)金额
发布时间: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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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3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属于特许经营,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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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采购(DZCG23081)公示发布日期:2023年12月8日一、项目信息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大足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每两日收运全院区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按生态环境局要求实施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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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采购(DZCG23081)公示发布日期:2023年12月8日一、项目信息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大足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每两日收运全院区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按生态环境局要求实施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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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合同
发布时间: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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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及无害化处置
发布时间: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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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和无害化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66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疗废物处理属于可以被依法纳入政府特许经营的适用范围,重庆市人民政府与同兴公司签订的中心城区医疗废物处理独占权相关协议有效期至
发布时间: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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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过程中,自觉接受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监督。7、服务期为1年。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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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过程中,自觉接受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监督。7、服务期为1年。85.002023年12月--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2023年11月6日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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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1年229.002023年12月--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发布时间:202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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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合同.pdf预览下载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
发布时间: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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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频次为每天一次。
5、当采购方需临时紧急处置医疗废物时,服务方应积极配合采购方收运、处置。
最终采购时间以官网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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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西区域应急医院污水排放检测服务采购需求
1、服务方及其工作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开展的各项工作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等。
2、服务方按照采购方的相关要求定期开展污水排放监测工作,服务方取样时须通知采购方在场。
发布时间: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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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三、中标(成交)信息: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市洁云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人和街道千峰村五组
中标(成交)金额:6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包号:1名称服务范围
发布时间: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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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2023年01月18日16:3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项目品目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致电咨询行政区域沙坪坝区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8日16:37预算金额¥37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发布时间: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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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2023年01月06日14:44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品目服务/环境服务/危险废物治理服务/其他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致电咨询行政区域渝中区公告时间2023年01月06日14:44预算金额¥37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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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称重;若核实无误则签收《重庆市医院临床废物转移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4、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处置技术规范》对接收的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及卫生填埋。5、供应商须承诺承担为完成本项目的收集、运输、临时贮存以及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安全责任。
发布时间: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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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则签收《重庆市医院临床废物转移登记表》和《重庆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处置技术规范》对接收的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间在医院产生医疗废物后48小时内进行收运。
发布时间: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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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收运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对移交的医疗废物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则签收《重庆市医院临床废物转移登记表》和《重庆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处置技术规范》对接收的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间在医院产生医疗废物后48小时内进行收运等。
发布时间:20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