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中医医院购买医疗设备一批项目二标段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设备的公示
龙陵县中医医院购买医疗设备一批项目二标段。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 申请理由:
国内类似产品难以满足目前使用方工作需要,故申请购置进口设备。
2. 专家论证意见:
2020年06月23日,由龙陵县中医医院主持,聘请相关专家和律师组成专家组,对龙陵县中医医院购买医疗设备一批项目二标段拟采购进口设备进行了专项论证。专家组认真听取了采购单位的方案陈述,并通过提问,质询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详细论证,形成如下意见:
龙陵县中医医院在该项目中所购买的进口设备,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的情况。拟采购的进口设备与国内同类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对比如下:
1)综合处理能力强;2)检测准确性强;3)智能操作性强;
进口产品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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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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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套 |
专家组同意龙陵县中医医院购置上述进口设备的需求。
3.论证专家组名单:包括专家的姓名、单位、学历、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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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单位 |
学历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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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莫增茂 |
龙陵县医院 |
本科 |
副主任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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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丽 |
龙陵县医院 |
大专 |
副主任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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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正聪 |
龙陵县中医院 |
专科 |
副主任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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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濮永传 |
龙陵县中医院 |
本科 |
副主任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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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郭矛盾 |
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 |
本科 |
三级律师 |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06月24日至2020年07月01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异议方提交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异议方需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龙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查;
采购单位:龙陵县中医医院
地址:龙陵县龙玉大道
2020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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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CIVT4HIB9OED_OiUScf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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