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微波消解器、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气灭菌器、核酸提取仪、冷冻离心机”的公示
****中心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微波消解器、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气灭菌器、核酸提取仪、冷冻离心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理由:
****中心建设规模及发展需要,现需要采购微波消解器1台、生物安全柜2台、高压蒸气灭菌器6台、核酸提取仪1台、冷冻离心机1台。经过考察,国产设备在产品性能、技术先进性、稳定性等方面与进口设备尚有一定差距,为保障正常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降低医疗风险,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故申请采购上述进口设备。
2.专家论证意见:
2020年4月8日16:00时,由4名技术专家、1名法律专家组成专家组,****中心拟采购进口设备进行了论证,参会人员认真听取了采购单位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汇报,对《拟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中的进口设备进行了质询、答辩和讨论。该项目拟申请采购的“微波消解器、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气灭菌器、核酸提取仪、冷冻离心机”不属于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口产品,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技术专家意见:拟采购的微波消解器、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气灭菌器、核酸提取仪、冷冻离心机,进口设备研发早、技术成熟、制造工艺先进、选材优良,整机质量好、性能稳定、可靠、高效、安全性高、操作便捷、故障率低,使用寿命长、维修方便。目前国内生产的同类设备与之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为了提高医院诊疗水平,降低医疗风险,建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法律专家意见:本次拟采购的微波消解器、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气灭菌器、核酸提取仪、冷冻离心机不属于我国法律限制或禁止采购商品,符合我国政府采购法律规定进口设备采购条件。
综上所述,为了满足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求,论证专家组一致建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论证专家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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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家姓名 |
专家单位 |
职称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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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红银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
高级医学设备管理师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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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杨华 |
****中心血站 |
高级工程师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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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许建明 |
****中心 |
主任医师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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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熊文清 |
玉溪市中医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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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黄庆 |
云南滇玉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本科 |
4.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2020年4月9日通海县卫生健康局意见:“同意采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通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中心
地址:****路****号
联系人:李师
联系电话:0877-***2909
****中心
202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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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dNxAbXEBMvsluiDqPWl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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