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医院 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 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公示
玉溪市中医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玉溪市中医医院 2020年信息系统维保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 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采购内容: 承担玉溪市人民医院院本部、****中心和儿童医院的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三年)
采购预算: 贰佰肆拾万元整(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 /年;小写:80,000.00元/年 ) 。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第十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2.我市具有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五类医疗废物处置许可证书的单位只有一家,即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本地没有其他可选择的处置单位。本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 8 ] 18 号)第二 条 第(一) 款 中第 7项规定:“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情形, 因此 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春和镇黑村村委会官村西南 1.5公里处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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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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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郝琼芬 |
玉溪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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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许建明 |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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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马红银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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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杨华 |
****中心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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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许清华 |
红塔区园林绿化站 |
2、专家论证意见: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第十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2.我市具有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五类医疗废物处置许可证书的单位只有一家,即玉溪易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本地没有其他可选择的处置单位。本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 8 ] 18 号)第二 条 第(一) 款 中第 7项规定定:“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情形。
经论证,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现予公示 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 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 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 一式两份, 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玉溪市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 84号
联系人: 欧阳老师 联系电话: 0877-***5405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玉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 2号
联系电话: 0877-***4675、0877-***9820
2020 年 09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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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ioq1a3QBYxLT8XemCwK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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