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2019年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玉溪安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 的委托,就以下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邀请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江川区2019年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AFZB2020C001
2.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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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号 |
是否 进口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采购预算 (单价/元) |
采购预算 (总价/元)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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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否 |
猪瘟活疫苗 |
373680 |
头份 |
0.25 |
93,420.00 |
玉溪市江川区范围内,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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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否 |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 |
220000 |
头份 |
0.75 |
165,000.00 |
玉溪市江川区范围内,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
注:(1)供应商须对所投的产品分标包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2)同一个供应商可以任意对上述2个标包进行磋商,且同一个供应商可以同时成交2个标包。其他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2.5交货方式:交货现场落地交货;
2.6交货期: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成交人磋商响应时承诺时限内送货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7采购预算价:A包9.342万元,B包16.5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网页截图。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 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必须是农业部(农业农村部)的定点生产企业,并通过农业部(农业农村部) GMP 认证;
3.2.2 供应商所投标产品须有2018 年至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日期内出具的(连续 3 个批次)检验报告(指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审核意见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报告》);
3.2.3 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
3.2.4 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农业农村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3.2.5如供应商为经销商,须获得省农业厅生物制品GSP认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为尽量减少人人接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3月3日08:30起至2020年3月9日18:00止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19****@****.com)予以确认:①磋商确认函(见后附附件);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逾期采购人不予受理。
4.2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A包: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B包: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请于2020年3月3日08:30起至2020年3月9日18:00止(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磋商文件费缴纳至如下账号(开户名称:玉溪安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川支行;账号:137254899924);在缴纳期间缴纳成功后须将缴纳证明传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19****@****.com)方予以确认。
4.3 未按上述时间、方式办理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此项目磋商。
4.4 磋商文件将以盖章电子扫描版形式发送至磋商确认函所列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地点:玉溪安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新村南面 )。
(2)递交时间:2020年3月13日08:30 ~ 09:30 时。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注: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务必到达竞争性磋商现场磋商。
6.发布媒介
本项***网、***网上发布。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云南省玉溪****路****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877-***1594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安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江通路东段(****新村南面)
联系人:王春景
联系人电话:0877-***0058
附件:
磋商确认函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
玉溪安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网下载本项目公告电子稿,并将按照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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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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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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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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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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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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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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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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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三证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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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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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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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和QQ邮箱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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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uFWhmnAB8fypRBxNF_b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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