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院医疗水平的持续发展,为满足入院患者营养需求,按照《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助产机构爱婴指南(201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要求,现拟对医用食品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调研。
一、调研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医用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位置:太原市妇幼保健院长风院区(****街****号)
(三)项目期限:二年
(四)基本情况:附后
二、供应商资格及所提交资料:
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具备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此次调研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 封面(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司印章)
2. 服务方案及报价一览表(含人工、运输等费用明细)
3.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4. 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有效年检)
5. 食品经营许可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复印件/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
6. 其他相关资料: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需按内容顺序排列,并注明页码。本项目只接受一次报价,请服务商务必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加盖公章。有需要咨询的供应商可联系0351-***9335。
三、资料提交要求
请参加调研的供应商将相关资料密封后递送至太原市妇幼保健院(长风院区)审计科办公室。在封面注明递交资料的公司全称、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并在密封处加盖公司印章,递交资料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26日(5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不接收邮寄件)。
联系地址:****街****号 联系电话:0351-***9298
特别申明:现公示仅作为医院市场调研参考使用,无任何针对性,如有不妥之处,敬请理解,如有疑问可具体咨询。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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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类别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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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婴儿配方奶粉 |
适用于0-1岁婴儿 |
所提供产品需符合实际食用需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婴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质量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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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奶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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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适度水解配方奶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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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度水解配方奶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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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深度水解无乳糖配方奶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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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氨基酸配方奶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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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无乳糖配方奶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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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特殊医学用途苯丙酮尿症配方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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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母乳添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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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全营养配方食品 |
适用于1-10岁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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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特殊医学用途苯丙酮尿症配方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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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全营养配方食品 |
适用于10岁以上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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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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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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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特殊医学用途氨基酸代谢配方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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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蛋白质组件配方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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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碳水化合物组件配方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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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脂肪组件配方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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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电解质组件配方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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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维生素组件配方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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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益生菌组件配方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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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膳食纤维组件配方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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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谷氨酰胺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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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03/DJJagYwBkNKg6NPLMs-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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