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4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6****82
传 真:7614885
通信地址:****大厦
邮政编码:3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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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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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欧替埃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硅胶制品加工迁建项目 |
****路****号102单元、702单元 |
厦门欧替埃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
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项目名称:厦门欧替埃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硅胶制品加工迁建项目; (2)建设单位:厦门欧替埃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路****号102单元、702单元; (4)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5)总建筑面积:租赁建筑面积3714.49m2; (6)生产规模:迁建后年产医用急救呼吸面罩及球15万PCS、日用面罩10万PCS、单向硅胶阀片2000万PCS、按键500万PCS、密封圈3000万PCS; (7)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8)生产定员:职工人数9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9)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两班倒,每班工作12h。 |
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网,进入下潭尾水质净化厂处理,最终纳入同安湾海域,故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混合、成型、烘烤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喷涂漆雾经3套水帘柜预处理与印刷、烘干废气经“气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汇入1根45.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混合、成型、烘烤产生的恶臭较少,对周围大气环境及附近敏感点影响可以接受。经核算,非甲烷总烃可以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规定的限值、颗粒物可以达到《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 323-2018)中表1规定的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及附近敏感点影响可以接受。 声环境影响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噪声经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和建筑遮挡后,项目各厂界昼间、夜间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给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公司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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