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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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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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点矿产品实验室建设项目 |
新罗区****路****号 点击查看 |
厦门市金点采选设计研究院龙岩分院 |
龙岩市嘉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新罗区****路****号 点击查看,租赁福建科润物流有限公司办公楼作为建设用地。主体工程主要建设矿石检测化验中心和矿石选冶技术研发实验室,主要进行矿石检测和矿石选冶技术研发实验,矿石样品检测约300个/a,每个40000g, 年检测矿石约1.2t/a。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实验室废水(不含实验废液,经实验室污水废水综合处理设备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南翼污水处理厂。 2.破碎、粉碎产生的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在室内无组织排放;实验室酸性废气、干燥和灼烧废气分别经通风柜收集后分别通过排气筒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4.实验废液、试剂药品瓶、沾有试剂的废弃耗材、第一二道清洗废水、污泥、选矿实验废水等危险废物分区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纯水机废滤芯、废矿石样品、破碎容器、试管等器皿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建设单位应制定环保规章制度,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做好环境监测、火灾风险防控、危险废物暂存间风险防控、应急预案编制、排污口规范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台账工作。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com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中心**** 点击查看供销大厦13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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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389/2PJUOp4Bni4p5U9XKro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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