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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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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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汀****中心整体搬迁改建项目 |
龙岩市长****巷****号 |
长汀****中心 |
龙岩市巨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代码:2604-350821-04-01-692602)位于龙岩市长****巷****号,原长汀****中心位于长汀县汀州镇席稿坪84号,2022年,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我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龙环审〔2022〕9号,并自主验收,现租赁并整体搬迁至****楼(1-3层)****楼,主要设置中医康复、全科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智慧病房(50 张)及物理治疗系统等科室。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生活废水及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再经生化处理加二****城***网。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污水处理站采取有效的除臭措施。 3.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尽量减轻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医疗废物、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其他要求。退役后按规范处置原有机器设备和药品,妥善处理遗留的污染物,待相关污染物处理处置结束后方可拆除污染治理设施。 |
我局受理后,***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com
通讯地址:****中心****大厦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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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389/AqO7zJ0BLRKCxEZfVyU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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