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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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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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60GWh储能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
上杭县白砂镇新材料科创谷 |
福建亿纬锂能有限公司 |
龙岩市新四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上杭县白砂镇新材料科创谷,租赁园区规划标准工业厂房作为建设用地。项目以磷酸铁锂、聚偏氟乙烯、CNT浆料、NMP、铜箔、铝箔、石墨、电解液、CMC、SBR、UV喷涂油墨等为原辅材料,建设磷酸铁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线,主要建设电芯车间、化成车间、CNT车间、测试车间、动力站、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正负极制浆、涂布烘干、冷压、模切、分条、成型、焊接、烘烤、注液、化成、测试、成膜;CNT浆料生产、底涂(涂碳铝箔)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储能电芯2350万只(60GWh磷酸铁锂电池)。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及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一并通过总排放口进入科创谷污水处理厂。 2.各工序烟粉尘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储罐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CNT浆料、正负极浆料混合匀浆废气(含实验室废气),烘烤、注液有机废气,化成、注液、有机废气分别经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正极涂布烘干有机废气、负极涂布烘干有机废气分别经 NMP回收装置、 NMP回收装置+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4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电晕臭氧、UV喷涂和固化有机废气分别经臭氧催化剂、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电池拆解和负极片处理废气、污水站废气分别经降温塔+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装填量和更换频率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出口稳定达标排放。 3.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4.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分区贮存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电解液储罐区及其围堰,NMP循环装置区(含NMP储罐区及其围堰),拆解车间,工业污水站,甲类仓库(含危险废物暂存间),以及液体导流和收集设施等区域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相应的防渗要求。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控措施;建设足够容积围堰、事故应急池和导排系统等;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杭生态环境局备案。 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SO2≤0.0072t/a、NOx≤0.303t/a、VOCs≤43.714t/a、COD≤5.2t/a、NH3-N≤0.26 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97-2293568、2293568(传真)
电子邮箱:jd****@****.com
通讯地址:****中心****大厦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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