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医院信息系统相关子系统维保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及服务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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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价格(万元 /年) |
服务商 |
服务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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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良事件上报管理系统 |
1.98 |
辽宁荣科智维云科技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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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医院全成本核算 及财务软件 |
3.75 |
沈阳奉易科技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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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万方数据电子期刊 |
3.6 |
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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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患者智能体征采集系统维保 |
1.8 |
深圳泰和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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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心管理系统保 |
3 |
成都熊猫科技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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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排队叫号管理系统 |
4 |
辽宁格朗锐逸科技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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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输血科合理用血系统维保 |
4 |
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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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网站 |
4 |
沈阳木头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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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院感信息管理系统 |
1.44 |
上海利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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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满意度调查及专病宣教系统 |
4 |
辽宁众康云科技有限公司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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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1.57 |
2.采购总预算:¥31.57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院现使用的医院信息系统相关子系统,由于技术上的专业要求,其他公司无法满足该系统的维护要求,只能由原厂商提供专业服务,不适宜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应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即“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故我院申请的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四、单一来原采购公示说明。
医院信息系统相关子系统维保服务单一来原采购事项,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院监察科(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沈阳市****中心
联系人:辛涛 电话:024-****3666-713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监察科
联系人: 贾莹洁 电话:024-****3666-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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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48/r-36CIcBupiWqpOE6rd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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