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我委完成辖区内各级各类的**家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现将校验合格的**家医疗机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年5月**日—****年6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医政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志媛
特此公示。
附件:校验结果合格清单
****年5月**日
附件:校验结果合格名单(**家):
1.卢****医院 点击查看
2.三****医院 点击查看
3.三****学院 点击查看门诊部
4.三****医院 点击查看
5.三****医院 点击查看
6.**今日口腔门诊部(连锁)(梦之城店)
7.**今日口腔门诊部(连锁)(上官路店)
8.**今日口腔门诊部
9.黄****医院 点击查看整形美容门诊部
**.黄****医院 点击查看驻**监管场所卫生所
**.三****公司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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