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丹东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提升行动)机构选聘履约验收公告 |
|
| 撰写单位: |
丹东市民政局 |
发布时间: |
2026-06-05 |
丹东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提升行动)机构选聘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05日
一、合同编号: JH23-210600-02570-004-01
二、合同名称: 丹东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提升行动)机构选聘
三、项目编号: JH23-210600-02570
四、项目名称: 丹东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提升行动)机构选聘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丹东市民政局
地 址: ****路****号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 159****0124 点击查看
供应商(乙方): 丹东乾晨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 辽****路****号 点击查看2单元104室
联系方式: 153****6655 点击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根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 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丹政办发〔2020〕14号)《丹 东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1万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本次老年人能力评估按县区划分为5个分包。分包四:共1600人(振安区)
履约要求: 服务商需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 /T42195—2022)国家标准,由专业人员对老年人个体的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 参与等进行分析评价,做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等级划分。1.评估结果需全部按招标人要求录入丹东全域智慧养老云服务平台老年人能力评估版块。2.按人提供老年人能力评估全部纸质版信息表格(《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中附录A、B)并出具评估报告(附录C)。3.评估机构基本条件:应为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应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机构要设立单独的评估室。应有连续的台阶和带扶手的通道等设施设备供评估使用。每次评估应有2名评估人员同时在场,至少一人具有医护专业背景。
履约期限: 自采购人提供评估名单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评估,并将成果文件报采购人审核通过。
履约地点: 丹东市振安区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瑞瑜、赵玉卓、蔡雨宏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
|
| 附件: |
|
|
|
|
|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1M-ClZ4BLRKCxEZfl0N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