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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辽河人民法院安保服务履约验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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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 |
2026-04-21 |
2025年度辽河人民法院安保服务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1日
一、合同编号: JH25-210000-28376-001-00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度辽河人民法院安保服务
三、项目编号: JH25-210000-28376
四、项目名称: 2025年度辽河人民法院安保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河人民法院
地 址: 辽宁****路****号 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 04277821350
供应商(乙方): 盘锦九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河三角洲高新技术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 156****4443 点击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全年(包括非法定工作时间)承担招标单位办公区域的安保执勤工作及法定工作日内本单位机关办公楼、诉讼服务中心、四个派出法庭的安检工作,维护守卫办公区域的正常办公秩序,协助做好对滞留在招标单位非信访区域的信访人员的劝离工作,配合完成防洪防汛、除雪及招标单位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
履约要求: 投标人为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的保安服务公司或具有秩序维护职能的物业管理企业。 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投标人应为安保人员配置应季制服。 本次招标管理范围及配置人数要求:本次招标配置总人数为15人(其中夜班2人)。 1.岗位设置:机关办公楼正门、诉讼服务中心、派出法庭、新划拨综合办公楼门卫。 2.保证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有人在岗。 3.保安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保安公司在选任保安人员时,必须对保安人员认真考察。在进行有关法令所规定的教育并积累一定经验的基础上,选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而健康的人员来担任。 (2)须持有效的保安资格证或上岗证。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安保相关的政策、规定。 (5)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沟通能力。 (6)具备使用基本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方位器械技能及擒拿格斗技能。 (7)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身材均匀,无色盲色弱、无夜盲症,无肢体残疾,无重大疾病或慢性病。 二、保安管理服务详细要求 (一)工作范围包括:办公区域的保卫、门岗接待登记、巡逻、楼内检查、停车场地管理,公共部分的秩序维护,报警系统的监护,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方面的检查巡视,消防设备的检查监控,夜间和节假日水、电、煤气等设施的检查、临时性警卫等工作。 保安人员实行轮换替班制度,夜间值班安保人员不得睡觉,以保证夜间保安工作。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档案和身份证明,且政审合格,无劣迹,身体健康,年龄在55岁以下,统一着装,且符合盘锦市保安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细化标准 1.保安人员管理 (1)保安人员须55周岁以下,着装统一,工作规范,作风严谨,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守工作时间,不准随意脱岗,做好值班日记和交接记录,值班时发生一切情况及时报告。 (2)节假日按时巡逻检查,对重点部位重点检查。 (3)不徇私情,做好门卫保安工作,防止坏人破坏。在岗期间不准喝酒、下棋、玩手机、打扑克、看电视、聊天。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准讲粗话、脏话,不准打人骂人,不准接受他人贿赂或向他人索取物品。 (4)发现突发情况及时查看,发生案件及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案。 (5)节假日内部人员进入院区,做好登记;外部人员未经办公室批准严禁进入。 (6)做好防火、防盗的检查巡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夜间对低层门窗重点巡视。
履约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 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时服务。
七、验收日期: 2026年04月21日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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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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