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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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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建平县医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有效期: |
2023-08-04 至 2023-08-08 |
| 撰写单位: |
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王微微 |
项目概况
建平县医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322-00054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1、角度尺(2套)2、简易上肢功能评价器(1套)3、股四头肌练习板(1套)4、抽屉式阶梯(1套)5、姿势矫正镜(2套)6、站立架(双人)(1套)7、楔形垫(3套)8、滚桶(2套)9、可调式OT桌(2套)10、手指阶梯(1套)11、手指功能组合训练箱(1套)12、橡筋手指功能训练器(1套)13、作业训练器(三件套)(1套)14、手平衡协调训练器(1套)15、手指插球器(1套)16、手指功能训练器(1套)17、言语功能评估与训练卡片(1套)18、图形认知卡片(1套)19、超声波治疗仪(1台)20、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1台)21、经颅磁刺激仪(1台)22、电脑恒温电蜡疗仪(1台)23、红外偏振光治疗仪(1台)24、神经肌肉电刺激仪(4路)(2台)25、痉挛肌低频治疗仪(4路)(1台)26、平衡功能检测训练系统(1套)27、言语认知康复评估和训练系统(1套)28、脉冲超短波(1台)29、电动起立床(1台)30、PT训练床(电动升降带折叠)(3台)31、上下肢主被动运动康复机(2台)32、下肢主被动运动康复机(床旁)(1台)33、数字OT评估与训练系统(1套)34、微波治疗机(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制造商投标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否则,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中心(****路****段2号即西环****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网),供应***网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网相关通知。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建平县医院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421-***3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叶柏寿街道建安社区(****大厦)01幢1单元1层010111、010211号
联系方式: 0421-***0011
邮箱地址: zh****@****.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建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210205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宁
电 话: 042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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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 关联计划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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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2W40uYkBLrlj_wdLaVV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