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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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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新建核酸检测实验室和结核病检测实验室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1-11-04 至 2021-11-10 |
| 撰写单位: |
辽宁宇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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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核酸检测实验室和结核病检测实验室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1200-010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建 核酸检测实验室和结核病检测实验室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开标时间更正为 2021年11月22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2、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增加空调系统、自控系统安装、电气系统、实验台安装。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3日 15时5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 ***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 ***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中标(成交)单位需服从采购人安全规定,服从采购人 疫情防控规定。
5、来自风险地区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且行程码及健康码为绿码方可参与开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心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24-****0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宇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街****号楼
联系方式: 024-****9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丽丽
电 话: 024-****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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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 关联计划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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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7KxdGH0Bk5Mg4pJwBuW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