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政务服务大厅引导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苏家屯区政务服务大厅引导派遣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1-00089
项目名称:苏家屯区政务服务大厅引导派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38,649.10
最高限价(元):538,649.1
采购需求: 查看
一、 提供引导服务人员概况
1、人员数量:10人,其中经理1人。
2 、 人员要求:
经理 1人,女性,年龄4 5 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引导服管理工作经验。
引导服务人员 9人,女性,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
3、 服务内容:
****中心引导服务相关工作,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早 8:30分至晚5:00,周六、周日每班5人,轮休。
4、 工作标准:
1、迎送到访企业,热情,文明地对进出办事大厅的企业或群众迎来送往,从到访企业及群众进门时起,应主动迎接并询问需求,对其进行相应的业务引导,处理到访群众意见,化解矛盾,减少设诉;
2、咨询引导人员必须站立接待到访企业和群众(可坐下询问到访企业办理需求),做到眼勤、口勤、手勤、腿勤、穿梭服务于到访企业和群众之间;
3、做到三个主动:主动服务、主动巡视、主动识别;
4、正确处理大厅突发事件,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第一进间处理,同时通过大厅巡查关注一些潜在的突发事件及纠纷。
5、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各规章制度,依法依规执行工作。
二、 其他要求 :
1、 投标文件中应包含较全面的、完备的管理方案、各项服务详尽的质量标准及服务承诺。
3 、 投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服装费、日餐费、餐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人员工资不可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必须全额为人员全额交缴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大额),以上费用不可漏报、零报价,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 要保证人员的稳定,不经业主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等相关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3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街****号(地铁2号线G出口)****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获取文件要求:供应商将报名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影印件发送到ln****@****.com 中, 邮件题目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同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4-****3107) 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中心
地 址: 辽宁****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街****号****苑
联系方式: 024-****3107
邮箱地址: ln****@****.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轻轨支行
账户名称: ****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浑南分公司
账号: 21050139430100000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佳兴
电 话: 024-****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