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中心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800-00109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25000
最高限价(元):625000
采购需求: 查看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各包采购内容分别如下:
| 包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 |
采购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技术性能描述 |
| 01包 |
血液透析机 |
5 |
台 |
不允许 |
62.5 |
62.5 |
见后附:采购需求 |
技术需求
1.要求设备生产日期为距开标时间6个月内生产、且设备使用期限(或失效期限)≥10年。(提供医疗器械说明书或铭牌标签照片作为佐证材料)
2.空间受限,要求机身尺寸:机身宽度≤440mm,深度≤500mm。
★3.供水: 压力范围至少包含:1.5~3bar;温度范围至少包含:5℃~30℃。
★4.透析液流速至少包含:300~700 mL/min,透析液温度至少包含:33.0~39.0℃。
5.超滤速度至少包含: 0.10~4.00L/h;精度:±30ml/h或±0.1%。
6.漏血检测器:光学检测,灵敏度≤0.35mL/min或≤0.3mL血液/1L透析液。
7.动脉血泵至少包含:50~500mL/min。
8.肝素泵:设置范围至少包含:0.1~9.9mL/h;注射器类型至少包含:20mL、30mL规格。
9.空气监测器:超声波检测;检测精度:≤0.01mL。
10.动脉压:测量范围至少包含:-200~+500mmHg。
11.静脉压:测量范围至少包含:-200~+500mmHg。
12. TMP:测量范围至少包含:-100~+500mmHg。
13.透析液压:测量范围至少包含:-400~+400mmHg。
14.透析液浓度至少包含:10.0~20.0mS/cm。
★15.治疗模式:用于血液净化治疗,至少包含血液透析HD、单纯超滤ISO-UF模式。
16.设备屏幕:配置≥15英寸彩色液晶触摸显示屏。
17.可实时图文显示参数,包括动脉压、静脉压、跨膜压、总电导度、碳酸氢盐电导度、透析液温度、血流速度、超滤速度等。
18.报警提示功能:≥4种颜色报警指示灯,具有声光报警指示。
19.消毒模式:具备药液消毒和热消毒方式,热水柠檬酸消毒温度最高≥85℃,消毒脱钙一体化完成时间≤39min,原液吸液管路可联机清洗消毒。
20.设备至少包含热水柠檬酸、次氯酸钠、过氧乙酸消毒。
21.设备支持次氯酸钠消毒,且具有单独的次氯酸钠消毒剂吸入接口。
22.设备具备消毒液吸空报警功能。
23.后备电池:停电时自动跳转后备电池供电,支持体外循环监测,报警系统。
24.浓度曲线:可进行透析液浓度曲线治疗,每种均可预存≥8条曲线。
25. B液浓度曲线:可进行碳酸氢盐浓度曲线治疗,每种均可预存≥8条曲线。
26.超滤曲线:可进行可调超滤曲线治疗,可预存≥8条曲线。
27.具有一键排液功能,治疗结束后可以一键自动排出透析器和管路内液体。
28. B粉筒支架组件:标配碳酸氢盐干粉接口。
29.透析液过滤:标配透析液过滤器支架组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当供应商为生产或制造商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范围包括所投的医疗器械)。 (2)当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范围包括所投的医疗器械)。 (3)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9日23时59分至2026年02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网(http://ww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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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网上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632
点击查看进行咨询。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开标大会期间,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投标人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开标当日,投标人必须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对投标文件澄清要求,将采用电话通知;如因投标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采购项目如果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可能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邮箱地址:l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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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桐博、郭琳、王天甲、崔岩、郭志权(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