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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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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权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1-06-02 至 2021-06-03 |
| 撰写单位: |
辽宁卓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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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超限额补充 医疗保险承办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1-210300-02200
二 、 项目名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权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权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权
服务类
名称: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须同时参加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及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服务要求: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年限为3年,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视中标人具体履约情况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应当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累计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超出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进入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范围,其中统筹自付部分不计入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范围。 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按照90%予以赔付。 经批准转外地就医(含异地急诊)的,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按照80%予以赔付。 未经批准且参保人员自行外地就医的,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按照30%予以赔付。 一个自然年度内,每名参保人员的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赔付额度60万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伟、陈放、尹冰、朱丽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双方约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412-***652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卓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街****号301
联系方式: 138****0725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东
电 话: 138****0725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医保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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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计划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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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8tuXynkBHy5lmkORL2q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