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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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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高频电灼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2-11-21 至 2022-11-28 |
| 撰写单位: |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芦玲玲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000-717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高频电灼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货物需求” 中“二、技术参数”内容进行变更与调整,评标办法“技术指标”评审项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8日 20时4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邮件加密文件等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 辽****路****号
联系方式: 024-****6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路****号****大厦
联系方式: 024-****5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帅宏、芦玲玲、刘戎、李美玲
电 话: 024-****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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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 关联计划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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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9XJQvoQBzcw65Br67n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