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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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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沈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中心医疗体检费用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1-06-08 至 2021-06-15 |
| 撰写单位: |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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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中心医疗体检费用)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100-005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中心医疗体检费用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内容变更,请已下载的投标人重新下载。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08日 15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及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邮箱:14****@****.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1.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1.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1.4开户行许可证(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4、***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以下简称“备份文件”)。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5、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街****号****广场****楼(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6、供应商应自行携带开标所需的CA锁、电脑等电子设备,以保证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公安局
地 址: ****广场西北角
联系方式: 024-****5368/138****3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街****号****广场****楼
联系方式: 183****94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旺
电 话: 183****9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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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 关联计划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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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LDey6nkBHy5lmkORF-z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