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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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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路****号项目拆除工程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2-03-07 至 2022-03-14 |
| 撰写单位: |
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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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号项目拆除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104-000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路****号项目拆除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3月07日至2022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07日 13时5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前期设计、咨询服务、监理等相关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所有投标单位需自行携带设备在开标现场进行文件解密、最终报价活动,文件解密、最终报价每次时间为(30分钟内),如遇到系统故障则时间顺延。
4、投标单位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单位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单位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5、根据 疫情防控要求,参与开标会议人员如“通信大数据行程卡”14天内行程有除沈阳市以外地区的来沈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 核酸检测证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城市更新局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24-****6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街****号
联系方式: 024-****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工
电 话: 186****5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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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 关联计划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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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RHP7Yn8BRBabc_314lx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