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承办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承办权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00-01799
项目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承办权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00
最高限价(元):85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项目概述
对 2023 年至 2025 年( 3 个自然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承办权实行招标采购。取得承办权的公司,依据丹东市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履约期限: 2023 年至 2025 年( 3 个自然年度)。
履约地点:丹东市。
二、保障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均纳入保障范围。
三、保费标准
2022 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 85 元。
采购预算:政策规定人均年缴费标准×当年实际参保人数(结算保费时最终确定)
四、赔付标准
按现行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 13464 元,最低支付比例为 60% ,合规医疗费用每增加 5 万元支付比例提高 5% ,最高支付比例为 70% ,不设封顶线。相关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一般居民的 50% ,即 6732 元,起付线标准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 75% 。
五、项目要求
1. 供应商具有中国银保监机构确定的经营资质且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健康保险业务;
2. 供应商具有履行医疗保险的承保、理赔及其它服务要求的能力,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完全承担大病医疗保险赔付风险;
3. 供应商在既往经营医疗保险业务未发生拖欠参保群众大病医疗费的保险公司,具有良好市场信誉,无违规或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等行为;
4. 供应商同一商业保险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只能一家参与投标,否则该保险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投标文件均无效。
5.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证明文件等)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信息。如发现投标文件存在虚假信息,将作如下处理:
( 1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2 )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备选中标人递补为中标人。
( 3 )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由备选中标人递补为中标人。
( 4 )若投标文件中需投标人保证事项在中标后无法实现,招标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由备选中标人递补为中标人。
六、确定服务区域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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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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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参保人数
(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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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保费标准
(元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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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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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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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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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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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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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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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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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 东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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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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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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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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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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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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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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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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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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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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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 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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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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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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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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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 4 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排名前 3 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分为 3 个服务区域对外承办。中标人数为 3 人,每个中标人按得分高低的先后顺序选择服务区域,但只能选择一个服务区域承办。
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 1+2 模式),第一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无异议,可顺延合同期限两年(在服务费不变和财政允许且服务达到采购方要求情况下可以延续服务时间,但服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因最低工资调整标准和社会保险标准调整导致服务费改变,仍可延续服务时间)。
备注: 1. 综合得分排名第 4 的投标人为备选中标人。中标人因故中途退出或承办服务期内因考核不合格被终止合同,则由备选中标人递补承办。 2. 如果投标人数仅为 3 人,无备选中标人,则出现上述情况区域重新招标,其他区域中标人保持不变。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中国银保监机构确定的经营资质且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健康保险业务; 2.具有履行
医疗保险的承保、理赔及其它服务要求的能力,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完全承担大病
医疗保险赔付风险; 3.在既往经营
医疗保险业务未发生拖欠参保群众大病医疗费的保险公司,具有良好市场信誉,无违规或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等行为; 4.同一商业保险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只能一家参与投标,否则该业保险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投标文件均无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0日 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开标室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
***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
****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
****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6. 所有外省来(返)丹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丹自由活动,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进行
核酸检测。其中重点地区来(返)丹人员须严格按照我市疫情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 ****街****号
联系方式: 0415-***0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心
地 址: ****街****号
联系方式: 0415-***2355
邮箱地址: dd****@****.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中心
账号: 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李明浩
电 话: 0415-***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