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各乡镇垃圾转运车辆 运营服务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需方: ****城市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供方: 朝阳汇通实业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于2026-08-07签订的《 朝阳县各乡镇垃圾转运车辆 运营服务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JH26-211321-00055-001-0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分批支付 进行部分变更,特定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变更内容
原合同条款:
一次性支付合同总结
现调整为:
分批支付
二、补充事宜
无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三、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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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公章): ****城市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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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公章):
朝阳汇通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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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Tv0nIqABLRKCxEZfvS_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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