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统一输出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裁判文书统一输出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39402
项目名称:裁判文书统一输出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45,000.00
最高限价(元):645,000
采购需求: 查看
裁判文书输出一体机5台
裁判文书一体机招标参数:
1. 采用激光静电复印技术;
2.彩色触摸操作屏 ≥10.1寸;
3.打印分辨率:1200dpi* 24 00dpi,(横纵单向均需达标,不接受横纵转换,不接受乘机数相等);
4.扫描 分辨率: 600*600 dpi , 400*400 dpi , 300*300 dpi , 200*200 dpi ;
5 .打印复印速度:黑白彩色同速≥45页/分钟;
6 .自动双面输稿器:单通道双面头,单次双面扫描速度≥1 60 页 /分钟,黑白彩色同速;支持纸张重量≥38,≤128g sm;
7 .预热时间≤ 30 秒;
8 .首页输出时间:黑白≤4. 4 秒,彩色 ≤ 5.7 秒;
9 .标配内存容量4GB;
10.纸盘容量:容量≥2 00 0张;
11.工作时最大功率≤2. 4K W,待机模式功率≤0.5W;
★ 12.小册子装订:骑马订 20 张, 对折 : 5张;
★ 1 3 . 支持可以追溯到裁判文书的各个节点,并可通过 全省 ***平台进行展示及数据 分析 。
★ 1 4 .支持全省法院系统漫游打印大循环,同时支持本院内设备漫游打印小循环;
1 5 .支持裁判文书打印以后自动添加全省统一模板封皮,支持文件打印以后内页自动添加全省统一防伪印章。防伪印章上 同时 两种防伪技术: 1)复印件上显示“复”字,清晰分辨原件及复印件。2)原件在波光片下面可以看到水印,复印以后水印消失;
1 6 . 支持全省法院人员信息一次录入后所有设备均可共享,无须多个设备输入人员信息所有在设备打印输出的文档均在漫游打印软件系统服务器快照留存,并且通过 ORC文字识别技术查找全文;
1 7 . ***网部署,***网;
1 8 . 支持 省院、市院、县院 三级账户打印权限管理,设置不同人员周期内黑白文件或彩色文件的可打印数量,可制作 省院、市院、县院 三级账户内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的打印统计报告,自动分摊成本;
1 9 . 所有设备刷脸解锁设备进行复印,打印,扫描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2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路****号****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一份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3.参加开标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且行程码为绿码方可参加开标,具体以当地最新防疫政策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024-****1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24-****1317
邮箱地址: 32****@****.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上园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30501040001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涛、吴婷一
电 话: 024-****3555、024-****1317转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