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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沈阳市沈北新区应急管理局采购2台(20吨、10吨各1台)森林消防水车询价公告 |
有效期: |
2022-07-25 至 2022-07-28 |
| 撰写单位: |
沈****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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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应急管理局采购2台(20吨、10吨各1台)森林消防水车)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沈北新区应急管理局采购2台(20吨、10吨各1台)森林消防水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3-00157
项目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应急管理局采购2台(20吨、10吨各1台)森林消防水车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80,000.00
最高限价(元):58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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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号: 001
包组名称: 沈阳市 沈北新区应急管理局采购 2台(20吨、10吨各1台)森林消防水 车
包组最高限价(元): 5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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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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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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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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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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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
强制认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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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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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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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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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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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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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吨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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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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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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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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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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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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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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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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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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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吨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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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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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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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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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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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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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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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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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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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号: 001
包组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 2台(20吨、10吨各1台)森林消防水 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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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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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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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要求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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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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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吨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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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油形式:柴油
★2、发动机排量: ≥4764ml,国Ⅵ
★3、外形尺寸(mm) (同时满足): 长 ≤ 8540 ,宽 ≤ 2500 ,高 ≤ 3240
★4、功率(Kw):≥165
★5、轴距(mm):4500
★ 6、总质量(Kg): ≤ 18000
★ 7、整备质量(Kg): ≥7520
★ 8、 额定载质量 ( Kg): ≥10330
9、驱动方式:后驱
10、轮胎规格:10.00R20型18层级
11、 最高车速( Km/h ): 89
12、 罐体有效容积(立方米): ≥ 10.5
13、底盘配置:单桥底盘,要求底盘技术先进,配原厂空调,电动玻璃门窗
14、 发动机:国六排放标准
★ 15、 上装工艺要求: 罐体实际容积不低于 12立方米,采用国标专用碳钢板Q235-B,采用自动焊接,罐体筒体厚度4mm,封头5mm,内部不低于两道防荡板,带专业式消防泵,消防水炮(射程40-50米,安装罐体上部),带前冲、后洒、侧喷、尾部带洒水高炮
16、功能配置要求: 可以用于灭火,浇水,洒水,浇花,树木喷药,具有前喷水,后洒水,自吸水,高压水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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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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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吨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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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燃油形式 : 柴油
★2、发动机排量 :≥ 6200ml,国Ⅵ
★3、外形尺寸(mm) (同时满足) : 长 ≤ 9990 ,宽 ≤ 2550 ,高 ≤ 3210
★4、功率(Kw):≥191
★5、轴距(mm) : 4350+1350
★ 6、总质量(Kg): ≤ 25000
★ 7、整备质量(Kg) : ≥10605
★ 8、 额定载质量 ( Kg) : ≥14200
9、驱动方式 : 后驱
10、轮胎规格 : 11.00R20 18PR
11、 最高车速( Km/h ) :88
12、 罐体有效容积(立方米) : ≤ 16
13、底盘配置:后双桥底盘,要求底盘技术先进,配原厂空调,电动玻璃门窗
14、 发动机 : 国六排放标准
★ 15、 上装工艺要求 :罐体实际容积不低于19立方米,采用专用碳钢板Q235-B,采用自动焊接,罐体筒体厚度5mm,封头5mm,内部不低于两个三道防荡板,带前冲、后洒、侧喷、尾部带洒水高炮
16、功能配置要求: 可以用于运水,浇水,洒水,浇花,树木喷药,具有前喷水,后洒水,自吸水,高压水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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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 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号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3时54分至2022年07月2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街****号****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 ***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 ***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响应。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 ***网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网相关通知。 ***网, ***网最新发布为准。
温馨提示:按照 疫情防控要求,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持有效的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建议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 ****街****号
联系方式: 024-****7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街****号****中心
联系方式: 024-****1039
邮箱地址: 41****@****.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和睦路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中心(非保证金账户)
账号: 0336210102000666667(非保证金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24-****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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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 关联计划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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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UiQUNYIB3_mCibgbtuI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