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公告信息 |
|
| 公告标题: |
****中心医院更新改造医疗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2-12-30 至 2023-01-06 |
| 撰写单位: |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孟庆懿 |
(****中心医院更新改造医疗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1321-0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医院更新改造医疗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中“附件2 符合性审查表”中: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更正为:第四章 评标方法中“附件2 符合性审查表”中: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1.按要求填写,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中“附件3 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业绩”:投标人或投标人关联单位相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为准,每具有一项业绩得1分,满分4分。;更正为:第四章 评标方法中“附件3 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业绩”:投标人或投标人关联单位相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为准,每具有一项业绩得1分,满分5分。
其他内容不变,望周知。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04日 14时3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网)。
2.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并现场递交电子备份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588。
3. 观看开标直播请扫描二维码(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心医院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长江路四段114号
联系方式: 0421-***6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 12-1 号
联系方式: 0421-***1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谕
电 话: 182****9876 0421-***1188
|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 关联计划 |
| 附件: |
|
|
|
|
|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UsaFe4UBzcw65Br6Af7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