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25日
一、合同编号: JH25-210000-16706-004-001
二、合同名称: 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设备购销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5-210000-16706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人民医院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177****9136
供应商(乙方): 辽宁博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 ****街****号
联系方式: 136****68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履约内容: 1.交货与安装: 1)卖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恒佳境KXD-Y-1000型)及附件(详见配置清单)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至指定位置。 2)卖方需在到货验收后5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包括拆卸旧设备、安装新设备及调试,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验收与付款: 1)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试运行正常后,双方30日内完成验收,买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30日内支付全款5400元(含税)。 2)卖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付。 3.培训与售后服务: 1)卖方需在交货后5日内提供免费培训,内容包括安装、调试、维护、操作等。 2)质保期为1年,自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起算。 3.在保修期外我公司提供设备终身维修,维修所更换的部件皆原厂部件,只收取配件费用。 4.知识产权与权利保证: 1)卖方保证设备为合格新品,无权利瑕疵(如抵押、查封),且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若因设计、制造缺陷导致买方或第三方损失,卖方需全额赔偿。
履约要求: 1.产品与包装: 1)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附件技术说明,包装满足长途运输、防潮防震等要求,包装物费用由卖方承担。 2)包装箱内部件需标注清晰。 2.验收与责任: 1)货物到达后,双方共同检验包装、数量、外观等,卖方需到场参与,否则视为认可买方验收结果。 2)若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同要求,卖方需在48小时内响应,无条件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3.违约与处罚: 1)延迟交货:每延期1日,卖方支付合同金额1%违约金,最高20%;延期超30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20%违约金。 2)安装调试延误超10天,买方可委托第三方,费用由卖方承担;两次调试仍不合格,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4.廉洁与保密: 1)双方遵守廉洁购销合同,禁止回扣、贿赂等行为,违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2)双方需对商业及技术信息保密,未经许可不得泄露。
履约期限: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试运行正常后,双方30日内完成验收
履约地点: 辽宁省人民医院
七、验收日期: 2025年09月2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岩、聂庆斌、王睿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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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VLDVfpkBg7S5K-63wbt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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