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发热门诊改扩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发热门诊改扩建工程采购项***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63556
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发热门诊改扩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50,000.00
最高限价(元):3,35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 技术部分
医院发热门诊现有规模不能够满足现行新冠疫情防疫要求,为更好的落实新冠疫情防疫,完成上级部署的防疫工作,提高接收隔离发热患者数量,经医院党委和医院领导班子决定,将现有发热门诊由现有一层,改扩建加至二层。由于现有一层建筑为砖混结构,经医院委托专业建筑检测部门鉴定,****楼板不能直接加建,为保证原建筑结构安全,在不损伤原建筑结构的条件下,医院委托设计单位采用独立桩基础及钢结构框架设计,完善一、二层诊疗使用功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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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一层原建筑砖混结构,面积 391.7m2,层高4.2m;二层独立桩基础,钢结构框架,面积438.2m2,楼层地面高度5.3m,层高4.2m。
二、主要施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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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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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调整平面布局。原肝病门诊诊室改为两间,取消东侧的一个卫生间改为诊室通道;原有留观室单开门改为双开门,原药局改为两个诊室,室内增加隔断墙,原有污洗间改为诊进户室通道。
2、完善配套设施。东侧原有暖气片供改为地热供暖,未吊顶部位增矿棉板吊顶,从新安装东侧留观区的水电设施,一层增加医用气体设施及医用对讲设施;
(二)扩建钢结构二层
1、独立桩基础、钢结构框架施工。
2、建筑及室内装修施工。
3、室内配套给水、排水,供暖、电、空调、消防通风排烟、医用气体、医用对讲系统等安装。
4、室外配套给水、排水,供暖、电、***网安装。室外管廊施工
详细施工内容与要求见设计施工图和委托造价公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
三、施工要求及质量标准:
1、未注施工要求按国家现行最新版本规范、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施工验收。
2、所用材料必须是全新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节能相关规定。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二、 商务 要求
1 工期: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 具体以与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后勤综合管理部签订的合同为准 )
2 工程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具体以与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后勤综合管理部签订的合同为准)
3 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完毕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付 70% ,甲方报审计处审计,工程结算依据审计确定的最终造价付款 97% ,余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过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 无息 )
注:供应商需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变动因素。工程类审计工作按医院内控制度进行,材料价格不予调整差价。
4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6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7 免费工程保修期:维修工程验收合格开始计算不少于( 2 )年
8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以实际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少于 24 个月。
9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0 新冠疫情期间,供应商所产生的防护、隔离、治疗等一切费用均有其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与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后勤综合管理部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1月1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街****号****广场)。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街****号****广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 ****街****号
联系方式: 024-****1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街****号****广场
联系方式: 024-****8388-315
邮箱地址: 79****@****.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齐俭
电 话: 024-****838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