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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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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绥中县卫健局紧急签订医疗废物集中转运协议书结果公示 |
有效期: |
2023-03-28 至 2023-04-02 |
| 撰写单位: |
绥中县卫生健康局 |
撰写人: |
绥中县卫生健康局 |
绥中县卫健局紧急签订医疗废物集中转运协议书结果公示
根据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县防指任务分工,规范开展疫情处置,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 [2020]25 号)精神,县卫健局紧急签订医疗废物集中转运协议书,现将紧急签订结果公示如下。
结算方式:
1. 绥中县全员核酸检测产生的医疗废物按每一轮 376 个点位(包括社区、镇、乡、村)计算,每点位 600 元 / 次。
2. 分控区、管控区内所****楼为一点位计算,乡镇按每个村为一点位计算,每点位 600 元 / 次。
3. 涉及疫情的每个医院为一点位,每个隔离点为一点位,每个方舱实验室为一点位,每点位 600 元 / 次。
4. 日常核酸检测产生的废物按每天实际核酸检测点位计算,每点位 600 元 / 次。
5.2022 年 2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6 日为止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 6000 个点位,总计金额: 3600000.00 元,大写叁佰陆拾万元整。结算方式为合同到期后一次性结清。
绥中县卫生健康局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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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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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_8s1JocB42SQwMHV9g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