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公告信息 |
|
| 公告标题: |
显微手术器械 |
有效期: |
2020-04-01 至 2020-04-07 |
| 撰写单位: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闫冠吉 |
显微手术器械的采购公告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肿瘤医院委托,对 显微手术器械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000-1001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 001 |
显微手术器械 |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
否 |
查看 |
1批,详见主要技术要求 |
一、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历日内供货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辽宁省肿瘤医院(****路****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4、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1年
★6、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1年
★7、热线支持:提供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
-
技术要求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
★1
|
显微剪
|
225,枪状,弯头
|
4
|
把
|
|
★2
|
取瘤镊
|
240×2,枪状,上弯
|
4
|
把
|
|
★3
|
活组织取样钳
|
150×3
|
4
|
把
|
|
★4
|
取瘤镊
|
240×3,枪状,直型
|
4
|
把
|
|
★5
|
取瘤镊
|
240×2,枪状,直型
|
4
|
把
|
|
★6
|
显微剪
|
225,枪状,弯头
|
4
|
把
|
|
★7
|
显微镊
|
240×0.9,枪状,有齿,精细型
|
4
|
把
|
|
★8
|
鞍隔刀
|
230,枪状,镰式
|
4
|
把
|
|
★9
|
显微持针钳
|
140×0.8,直型
|
4
|
把
|
|
★10
|
显微剥离器
|
230,1.5,叶片状
|
4
|
把
|
|
★11
|
显微钩
|
230×Ф1×2.5,球头
|
4
|
把
|
|
★12
|
显微刮匙
|
230×2,直型,匙形
|
4
|
把
|
|
★13
|
脑吸引管
|
220×Φ1.5,可控缩口
|
8
|
把
|
|
★14
|
三叉神经剪
|
170
|
4
|
把
|
|
★15
|
显微组织剪
|
140,弯型,簧式,圆柄
|
4
|
把
|
|
★16
|
三叉神经剪
|
170
|
4
|
把
|
|
★17
|
精细取瘤钳
|
180×5,直头
|
4
|
把
|
|
★18
|
器械盒
|
|
4
|
把
|
|
★19
|
活组织取样钳
|
150×3
|
1
|
把
|
|
★20
|
显微镊
|
240×0.9,枪状,有齿,精细型
|
1
|
把
|
|
★21
|
鞍隔刀
|
230,枪状,镰式
|
1
|
把
|
|
★22
|
显微持针钳
|
140×0.8,直型
|
1
|
把
|
|
★23
|
显微剥离器
|
230,1.5,叶片状
|
1
|
把
|
|
★24
|
显微刮匙
|
230×2,直型,匙形
|
1
|
把
|
|
★25
|
三叉神经剪
|
170
|
2
|
把
|
|
★26
|
显微组织剪
|
140,弯型,簧式,圆柄
|
1
|
把
|
|
★27
|
脑吸引管
|
220×Φ1.5,可控缩口
|
10
|
把
|
|
★28
|
脑吸引管
|
220×Φ2.0,可控缩口
|
15
|
把
|
|
★29
|
脑吸引管
|
220×Φ2.5,可控缩口
|
10
|
把
|
|
★30
|
脑吸引管
|
220×Φ3.0,可控缩口
|
5
|
把
|
|
★31
|
显微剪
|
225,枪状,弯头
|
5
|
把
|
|
★32
|
肾石钳
|
220 ,小弯
|
6
|
把
|
|
★33
|
组织镊
|
无损伤,有定位,25cm直型,凹凸齿,定位长度4.0cm,头宽1.8cm。
|
10
|
把
|
注: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5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6.2.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4月01日16时起至2020年04月07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街****号****广场,***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并电话确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2020年04月15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谈判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街****号****广场)。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01日至2020年04月07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辽宁省肿瘤医院
地址: ****路****号
项目联 系 人: 王政辉
联系电话: 024-****6516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街****号****广场
项目联系人: 闫冠吉
联系电话: 024-****8388-313
传真: 024-****8309
邮箱地址: 31****@****.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04-01
|
|
| 关联计划 |
| 附件: 2020-3-23显微手术器械货物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doc |
|
|
|
|
|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_mv7NHEBHTEd42rp32h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