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四镇 2022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 二次 ) 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四镇 2022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2 年 10 月 13 日 09 点 3 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NWD-2022CG004
项目名称: 西四镇 2022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 1394665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1394665 元
完成期限: 拟计划 2022 年 10 月 19 日 -2022 年 12 月 18 日共 60 日历天
工程内容: 西四镇 2022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完成质量: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磋商保证 金: 10000 元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无在建工程记录,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3. 2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3 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50 号),供应商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主体信息注册须知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 2020 〕 198 号)。
2 、***平台***网上主体信息注册;
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在“***平台(辽宁省•鞍山市)”***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
***网址:***平台 ( 辽宁省•鞍山市 )http://www.****.cn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中心法规监督部: 0412-***5762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中心网络信息部: 0412-***5983
四、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2 年 9 月 27 日至 202 2 年 10 月 8 日,每天上午 9 : 00 至 11 : 30 ,下午 13 : 30 至 16 : 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发送电子邮件 / 现场报名
售价: 0 元
发送电子邮件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 0412-***1688 转 8011 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 ln****@****.com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 + 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规定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资料邮件为准。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现场报名,鞍山市本地供应商报名请将报名材料递交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市响堂管理区新立派出所西侧)报名。
领取文件需提供材料包括:(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 )须具备所投标段要求的资质证书;( 5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 1 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五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2 年 10 月 13 日 08 点 3 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海城市响堂管理区新立 派出所西侧 )
说明: 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 2020 】 66 号)以及 海城市 防疫指挥部的要求,除鞍山市企业外其他地区供应商必须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选择到付)递交,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 、开启
时间: 202 2 年 10 月 13 日 09 点 3 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 ****楼、西柳镇东柳 71 号)
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 2020 】 66 号)****城市防疫指挥部的要求,本次磋商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进行远程开标,凡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允许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八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
1.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详见本采购公告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2. 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 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 U 盘);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 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 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
5. 未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和“***网”失信黑名单打印页。
十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城市西四镇人民政府
地址: 海城市西四镇
联系方式: 133****956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城市响堂管理区新立派出所西侧
联系方式: 0412-***1688 转 8011 、 176****5714
邮箱地址: ln****@****.com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城****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92100301002413889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嘉诚
电 话: 0412-***1688 转 8011 、 1760422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