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开展中央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审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3-210000-54233
二 、 项目名称: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开展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审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专项审计
供应商名称: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路****号1幢1111室
中标(成交)金额:98,5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专项审计
供应商名称: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路****号1幢1111室
中标(成交)金额:5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专项审计
供应商名称: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路****号1幢1111室
中标(成交)金额:88,5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专项审计
供应商名称: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路****号1幢1111室
中标(成交)金额:3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专项审计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开展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审计 (C23030000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对辽宁省本级、本溪市、丹东市、鞍山市四个统筹区2019年-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执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情况,中标单位按照包组内所含统筹区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内容包括问题描述、政策依据、审计建议等方面。
服务要求:对辽宁省本级、本溪市、丹东市、鞍山市四个统筹区2019年-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执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情况,中标单位按照包组内所含统筹区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内容包括问题描述、政策依据、审计建议等方面。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按统筹区出具问题清单及专项审计报告。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专项审计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开展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审计 (C23030000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对沈阳市、铁岭市、抚顺市、辽阳市四个统筹区2019年-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执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情况,中标单位按照包组内所含统筹区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内容包括问题描述、政策依据、审计建议等方面。
服务要求:对沈阳市、铁岭市、抚顺市、辽阳市四个统筹区2019年-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执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情况,中标单位按照包组内所含统筹区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内容包括问题描述、政策依据、审计建议等方面。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按统筹区出具问题清单及专项审计报告。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专项审计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开展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审计 (C23030000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对大连市、营口市、盘锦市、朝阳市四个统筹区2019年-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执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情况,中标单位按照包组内所含统筹区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内容包括问题描述、政策依据、审计建议等方面。
服务要求:对大连市、营口市、盘锦市、朝阳市四个统筹区2019年-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执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情况,中标单位按照包组内所含统筹区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内容包括问题描述、政策依据、审计建议等方面。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按统筹区出具问题清单及专项审计报告。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专项审计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开展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审计 (C23030000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对葫芦岛市、锦州市、阜新市三个统筹区2019年-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执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情况,中标单位按照包组内所含统筹区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内容包括问题描述、政策依据、审计建议等方面。
服务要求:对葫芦岛市、锦州市、阜新市三个统筹区2019年-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执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情况,中标单位按照包组内所含统筹区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内容包括问题描述、政策依据、审计建议等方面。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按统筹区出具问题清单及专项审计报告。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冶、秦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专项审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每包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专项审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每包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专项审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每包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专项审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每包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地址: 辽宁****街****号
联系方式: 邱爽 024-****703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24-****5960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云朋
电 话: 024-****5960
十、附件
采购文件: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开展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审计(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版.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专项审计
供应商名称: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专项审计
供应商名称: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专项审计
供应商名称: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专项审计
供应商名称: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