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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铁西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3-02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辽宁 - 沈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度铁西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 454.54万
省份/直辖市 辽宁 地区 沈阳市
采购单位 沈阳市铁西区城市管理局 查看9个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024-****3396
代理机构 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郑一彤 024-****5717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概况

2026****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6-00058
项目名称:2026****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45400
最高限价(元):45454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项目预算

项目运营预算金额为454.54万元,运营服务期一年。费用包括人员、车辆(油耗、维修、保险等)、收转运、宣教、设施运维及水电能耗等。

二、制定依据

辽住建【2026】9号《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沈阳市2026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26****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及市级考核细则等相关文件。

三、服务范围

****城****小区(重点78****小区约6.5万户、16****小区约1.9万户)、公共机构、沿街商铺、生鲜超市等甲方根据实际启动的场所;环保屋、两网融合便民服务站、环保驿站、智能箱及箱房等站点设施。****小区、数量等将依据实际及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小区基本情况见附表1。

四、服务内容

(一)场所运营。按甲方要求提供分类宣传推广,督导服务;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收转运、暂存及处理服务;注册、积分兑换等。

(二)站点运营。两网融合便民服务站、环保驿站、环保屋及箱房、集中投放点等按要求提供运营,包括宣传引导、规范管理、分类收转运、积分兑换等。

(三)智能设施运维。加强日常维修维护,确保智能设施完好率在70%以上,在线率80% 以上。

(四)数据管理。***平台建设,确保智能设备端口有效对接,实时更新投递等数据,全程溯源,并与市、区平台畅通数据。

(五)完成甲方要求的专项、试点、推广及临时性等工作。

五、服务标准及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沈阳市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四类。标准具体见附表2。

(一)分类投放

1、****小区

****小区巩固优化(重点二、****小区),鼓励居民“分类再出门”,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1)督导服务。采取灵活用工模式,****小区确保有9名以上的督导员配置,统筹开展运营,****小区建立巡查巡检制度。运营实效全面达到市、区要求。于早晚投放高峰时段(上午7:00-9:00,晚上17:00-19:00)提供旁站督导(宣传引导、破袋分拣、纠错等),****小区内集中投放点展开巡回督导,确保园区内集中投放点厨余垃圾桶全部开启,厨余垃圾无混投,有称重设备,台账清晰,亭、容器及周边5m范围内干净整洁等。

(2)宣传服务。具有完备的宣教体系及队伍,****小区宣传每季度覆盖一次,其中集中宣传每季度达25%以上覆盖,全年实现集中宣传全覆盖;****小区宣传达月覆盖,集中宣传每月要覆盖70%****小区。同时,能够配合甲方开展相应主题宣传活动。力求实效,集中宣传参与人数不低于25人,时长不低于2小时;入户每个园区每次不低于50户(含周边商户)。活动完备台账记录。

(3)定期巡查。每月就二、****小区展开一次全面检查、清洁,包括宣传氛围是否健全、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收集容器是否破损、分类亭是否干净整洁等,形成清单,月初5号前报上月检查情况。

2、站点运营

站点按市、区要求做好人员配备的同时,离职、休假及节假日等做好人员调配,并提前一天报备,不得影响日常工作开展。

(1)环保屋及箱房

挂牌运行(编号、所在位置、开放时间、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一类环保屋及箱房要求如下:

①具备“分类宣传,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分区暂存,绿色积分兑换,上门服务”等功能。统筹人员配备,就近实行一人多管(外出收运,公示联系电话),****小区、商户等开展宣传,提供收运服务,满足甲方工作开展需要。

②宣传板、分类标识等张贴准确,破损、脏污及时更换;有称重设备,数据实时上传;台账数据真实、记录清晰、及时更新。

③实行“五公开”“五统一”制度,值守人员熟悉业务,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室内及周边5米范围内环境干净整洁,做好病媒生物消杀等工作。

(2)“两网融合”便民服务站

专人管理(一站一人),具备一类环保屋功能要求的同时,提供一定便民服务及更广泛的宣传;周边居民及商户积极参与投放,每个站点月均回收可回收物保底达5吨;自助区运维标准按智能回收箱执行。围绕站点坚持开展一袋式回收和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提高可回收物回收量。

(3)智能设备

①外观完好,屏幕、箱体整洁,挂牌、编号统一,及时收运,箱体及周边环境整洁、地面无污染。

②建立自查、维修计划(每月25日前将自查情况及维修计划报甲方),做到能立即解决的迅速解决;对很快能够解决的,列出时间表,按照时间完成整改。两天以上解决的,要在设施设备上张贴告知,向居民作出说明。对不能使用或者不能修复,长期闲置的设施设备,****城管局分类办履行报废程序。

③甲方跟踪检查维修落实情况,并与考核挂钩。运行状态、***平台,确保智能箱完好率在70%以上,在线率80%以上,问题整改率95%以上。

(4)环保驿站

统筹人员配备,做到LED屏宣传分类,外出收运公示联系电话,发现设施问题及时报备,****小区、商户推广分类;保证站点及周边半径5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洁,地面无污染;台账清晰真实,及时更新。

(5)分类亭及收集容器

按要求提供督导服务的园区,做好亭、收集容器(摆放整齐、桶贴一致、无混投等)及周边的日常保洁;发现分类亭损坏、宣传板脱落,容器缺失、破损等及时报备。未配备督导员的二星级以上园区,每月就亭及收集容器展开一次全面检查,****城管局分类办。双向推动,确保二星级以上园区提质增效。

3、量化指标。中标企业在原有分类基础上持续深入推动,二、****小区,平均参与率要达20%以上。稳步提升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运覆盖面,年底前,****城区内大中型连锁生鲜超市、农贸市场、果蔬副食批发市场全覆盖。分出量以季度为单位,达稳步递增。中标企业就参与情况进行月统计,每月5号前报上月报表。

厨余分出量仍延用2025年任务指标,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要达任务数的20%以上(即每天3.2吨以上),逐月统计,全年平均。该指标将上级最新要求适时调整。

(二)分类收转运

(1)可回收物提供定时定点、上门及预约等服务,做到收转运及时;有害垃圾规范暂存,及时对接政府指定的第三方危废处理企业进行转运,做好台账交接记录;厨余垃圾(****小区,纳入收运范围的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满溢度≤80%,及时收运至指定转运点(分拣、称重),对接光大企业运至末端处理场。

(2)专车规范收运(一类一车、单独收运),合理规划收运路线,车辆配备数量满足服务需求,及时转运,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小区落地存放或占用居民公共空间、消防通道等。车容车貌整洁,标识清晰齐全,杜绝抛洒污物、跑冒滴漏等现象。

(3)作业时要保持点位及周边5m半径范围环境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及污水等。

(三)中末端处理

1、在项目地应具备一定规模****中心(包括但不限于可回收物),设置规范,配备相应生活垃圾精细分类及处置设施设备,功能分区合理,整洁有序。

2、在项目地应具备厨余垃圾转运站(点),转运站(点)满足《沈阳市厨余垃圾中转站(点)建设导则》要求。专人管理,区域划分晰,健全制度职责,完备视频监控、称重及清洗等辅助设施;台账更新及时、真实完整;日产日清,保持环境干净整洁;数据要接入市、***网络。管理规范,环境干净整洁,日产日清。

3、在项目地具备有毒有害垃圾暂存地点,可能依托现有环保屋进行集中规范分类暂存,达到一定量,对接有资质的危废处理企业密闭转运,做到对接转运及时,台账清晰。

(四)宣传服务

1、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体系及队伍,制定年、月度等宣传计划,健全活动方案,全面、科学、可操作性强。

2、围绕服务范围,立足站点、设施等,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宣传、入户指导、积分兑换等多形式宣传,发动居民参与注册及分类投放。同时,配合完成甲方要求的相应主题宣传、推广等活动。

3、宣传资料切实发放到居民及商户手中(宣传单、宣传手册、倡议书等),宣传品及内容需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印制。

4、创新激励举措,除积分兑换、兑现外,探索积分抵扣物业费,****城等便民服务形式,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分类投放。

5、甲方协调街道、社区、物业等,为中标企业提供适宜的宣传活动场地。

(五)人员、车辆配置

1、人员配置要满足最低要求,****小区配置督导员不少于9名,四分类督导员不少于23人,宣传员不少于8人,环保驿站不少于4人,***网融合站不少于17人,厨余转运点分拣员不少于5人,司机及跟车工不少于16人,其他班组长、队长、维修及管理等二线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8名。中标单位须对工作人员提供一年期意外伤害险。

2、按照要求组建运营队伍,通过多元灵活用工模式及“一岗多责”管理,实现人员配置最大化,满足运营需求,并严格工作纪律和服务标准。中标企业建立月度人员配置报备制度,通过报送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作为中标企业人员配备、工资给付的依据,对人员差异率超出5%的情况,企业要书面说明原因,并在一个月内整改到位。同时,充分挖掘培育志愿者督导队伍,通过激励荣誉等,挖掘商户、个体、群众等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3、车辆配置齐全(厨余垃圾驳运车、分类转运车、厢式货车、密闭三轮车、巡检车等),车况车容良好,专车专用,满足及时分类收转运等日常运营需求。

(六)服务要求

1、具有详实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职责分工、薪酬管理、设备运维制度及宣传推广、安全风险防控方案等,明确责任、执行时限及考核要求,确保项目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健全日常管理、巡查(二、****小区、分类设施、车辆等)、培训等制度,按要求展开巡查(日常与专项),培训(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完备相应记录,提升运营实效及从业人员专业能力;***网融合站、一袋式等业务开展推动情况;每月组织召开运营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有效推动落实各项工作。

3、立足行业发展,配合甲方积极探索推进“两网融合”,开展“一袋式”上门回收,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与物业公司合作融合等模式的推广等。10月底前,****小区,完成2个中转站试点的打造,试行“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缓收运”。

4、工作人员要做到熟悉业务,文明服务,不得与他人争吵,不得喝酒、赌博、缺岗、漏岗等。服务过程做到“五统一”和“五公开”。五统一:统一标识、统一车辆、统一服装、统一衡器、统一服务。五公开:回收人员信息公开、回收价格公开、回收种类公开、投放电话公开、便民热线公开。

5、台账信息完整,档案规范明晰,数据对接真实准确。每月月末前向甲方报送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的运营信息、数据等材料报告。(视实际适当调整)

(七)安全管理

1、健全安全检查、车辆管理制度及突发应急预案,每月检查一次,形成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确保车辆安全出行,出现问题由中标企业负责。

2、“两网融合”站、厨余中转站、环保驿站、一类环保屋及箱房,要完备禁烟标识、消防设施(灭火器),禁止使用如电暖器、“小太阳”、热得快、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禁止于屋内停放电动车或给电动车充电等。

(八)***平台服务

1、服务内容。***平台系统,****城区垃圾分类提供数据采集、存储、统计及系统功能支撑服务;平台要提供开放的标准接口,与市、区平台无缝对接;平台健全数据监控,设备分布监控,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

2、技术要求。平台系统能够适应未来垃圾分类应用的扩展和变化;能够实时采集智能设备、环保屋等产生的投放数据;有独立的垃圾分类积分兑换模式;具备监督反馈功能等。

3、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及报表,保证数据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数据。

4、***平台及时升级维护,出现故障做到24小内解决,不得影响数据对接。

(九)其他要求

1、各项任务指标推动落实均达市、区要求,并通过市、区检查验收(具体标准随市、区要求适当调整)。

2、服务期内,运营服务遵循市、区最新标准要求,如遇较大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实际可予以适时调整。

3、如遇检查、重大活动、节假日和临时应急等事项,要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相应等工作。

4、接受社会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市民投诉、检查反映等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到有记录有回复。***网站、12345等投诉按照规定时限妥善处理,整改解决。

5、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省、市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项目需求发生变更的,甲方应与中标企业进行友好协商,签订相应变更协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3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备份****路****号****中心****楼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现场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的,应提前下载所需的CA插件,确保解密操作正常进行)。3、***网上更正公告等公示信息,代理机构不再对更正信息进行单独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城市管理局
地 址: ****路****甲3号
联系方式:024-****3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街****号花鸟鱼市场3层
联系方式:024-****5717
邮箱地址:10****@****.com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1010154740017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一彤、李茂、李霞、王丹、吴美玲
电 话:024-****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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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fsCmrJwBcJ7Dd_TqG6E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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