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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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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电子胆道内窥镜系统(国产复消)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有效期: |
2023-05-24 至 2023-05-31 |
| 撰写单位: |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撰写人: |
孔雯慧 |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电子胆道内窥镜系统(国产复消)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电子胆道内窥镜系统(国产复消)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电子胆道内窥镜系统(国产复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2023年05月04日在“***网”发布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仅锦州三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递交响应文件,2023年05月09日发布废标公告;本项目于2023年05月11日在“***网”发布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14时00分,仅锦州三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递交响应文件,2023年05月17日发布废标公告。
根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第2条规定“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本项目申请变更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锦州三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义街中科新天地2-75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
汤纯玉、刘梅、李瀛
五、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2号
联系方式:0416-***7284
2、财政部门
名 称: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街****号
联系电话:024-****5010
七、附件
附件1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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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附件: 单一来源——电子胆道内窥镜系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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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iFXXS4gBLrlj_wdLHVR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