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公告信息 |
|
| 公告标题: |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1-2023年度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
有效期: |
2021-06-04 至 2021-06-11 |
| 撰写单位: |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项目名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021-2023 年度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废物的集中收集和焚烧处置工作,此服务期限为 2 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人民币 1310000.00 元 / 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沈阳市卫生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沈环保发 [2007]8 号文件,沈阳市医疗废物处置的特许经营授予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由该单位承担沈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医疗废物的集中收集和焚烧处置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 2014 〕 526 号,第二章第三条情形中的第七款之规定,“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专家组建议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新华社区
三、公示期限
2021 年 6 月 4 日 至 2021 年 6 月 11 日 (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
四、论证专家名单:
吴少慧、尹峥凯、邵丽玮。
五、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 33 号。
联系电话: 024-****1287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 后老师
联系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 45-13 号。
联系电话: 024-****098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 附件: 论证材料.zip |
|
|
|
|
|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lTFU5HkBHy5lmkORK7l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