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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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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本溪市高级中学****楼前校园长廊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2-07-01 至 2022-07-06 |
| 撰写单位: |
辽宁鑫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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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高级中学****楼前校园长廊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504-00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高级中学****楼前校园长廊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
1、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本工程承包方式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2、原文增加格式12、格式13、格式14、格式15、格式16。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延期至2022年7月14日上午11:00,望周知!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10日 18时4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现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632), ***网络技术问题。
2、CA ***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用CA ***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教学详见( ***网: http://www.****.gov.cn)。
3、 ***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须正确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文件及以U盘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函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5、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 ***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 ***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6、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 ***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受疫情影响,到场的投标人(供应商)的相关人员自行戴好 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和我市防疫要求,按照市政府有关 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进入交易场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北侧
联系方式: 150****7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街****栋1门
联系方式: 024-****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159****7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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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 关联计划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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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n1_F54EB60IdtqQhstO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