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心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3571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1. 产品需求:麻醉机
2. 环境 , 电源和物理规格
2.1 工作环境,温度: 10 °至 40 ° C ,湿度: 15 至 95% ;
2.2 标配锂电子 ( 非铅酸 ) 后备电池,后备电池使用时间 ≥ 90 分钟;
2.3 标配 4 个辅助输出电源接口;
2.4 具有独立的 LED 报警指示灯;
3. 气源和气路系统规格
3.1 标配氧气、空气两气源,可选氧气、空气和笑气三气源;
3.2 具备氧笑联动系统,保证氧浓度不低于 21% ;
3.3 可选配共同新鲜气体输出口( ACGO ),输出口无需改装可直接连接特殊的开放式回路,如 Bain 回路、 T 管等。也可不选 ACGO ,以防止误操作;
3.4 电子流量计配备 LED 数字显示和屏幕虚拟流量管显示,屏幕可显示新鲜气体设置总流量和氧浓度;
3.5 具备辅助流量计,用于辅助吸氧;
4. 麻醉罐规格
4.1 标配双麻醉罐位;
▲ 4.2 标配一个高品质麻醉罐,麻醉罐和主机同品牌(非 O EM ),具备温度、压力和流量补偿功能;
4.3 首次加药量 ( 干药芯 ) ≥ 350ml ,再次加药量 ≥ 300ml ;
5. 呼吸回路规格
5.1 回路整体可徒手拆卸,一体化回路,无裸露连接管线,防止意外脱落或误连接;
5.2 回路部件可以耐受 134 ℃高温高压消毒以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5.3 二氧化碳吸收罐,容积 ≥ 1450ml ;
5.4 具有回路整体加温功能,无需冷凝器,保证回路不受积水影响,保证流量传感器精准及向病人提供温暖气体,避免对呼吸道的刺激;
★ 5.5 呼吸回路不可采用金属回路,易受麻醉气体腐蚀,影响回路密闭性;
6 呼吸机规格
6.1 潮气量设置范围: 20ml-1400ml (压力模式下潮气量可以达到 5ml );
6.2 吸气压力设置范围: 5-70 cmH2O ( PEEP+ );
6.3 支持压力: off , 3cmH2O-60cmH2O ;
6.4 呼气末正压 (PEEP) ,显示屏设置,范围: OFF , 3 到 30 cmH2O ;
6.5 具备内置第三个流量传感器,可以实现对吸入端和呼出端两个传感器的用户自校准,保证流量传感器的精准和潮气量的精准;
6.6 上升式风箱,可以直接观察病人实际呼吸状态,保证安全;
7. 控制,监测和报警
7.1 具备三级声光报警功能,有独立红黄报警灯显示;
★ 7.2 ≥ 2 槽位插件槽,可直接热插拔插件 , 标配 CO2 插件,以适应全凭静脉无需监测麻醉气体的需求,模块同品牌监护仪通用,可配备插件: AG 麻醉气体模块;
7.3 监测参数:呼吸频率、潮气量、分钟通气量、吸呼比、气道压(峰压、平台压、平均压、 PEEP )、气道阻力、顺应性;麻醉气体分析( N2O , EtCO2 ,自动识别五种麻醉气体吸入呼出浓度监测)、呼吸环( P-V , P-F , F-V )监测;标配氧电池法吸入氧浓度监测;
7.4 分钟通气量监测范围: 0L/min 到 99L/min ;
本项目中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 ★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3提供所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备份文件递交丹东市公共资****大街****号(****中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心医院
地 址: ****街****号
联系方式: 0415-***0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D****楼
联系方式: 024-****0588
邮箱地址: ln****@****.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217735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春雨、陈天硕
电 话: 024-****0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