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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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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单位: |
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10-08 |
项目概况
2026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招标采购项***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100-08924
项目名称:2026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800
最高限价(元):5008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和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分别下达的2026年动物疫病监测流调方案中确定的监测检测任务计划,确定盘****中心(****中心)2026年度动物疫病监测检测任务量,其中:常规监测检测任务病原学检测8080项次,血清学检测3720项次,合计11800项次。除以上常规监测检测任务以外,中标单位还应承担应急状态下的样品检测工作,此部分检测任务需依实际情况确定病原学或血清学检测项次。
应急状态下的样品检测包括:常规监测检测任务中病原阳性样品的分型检测,突发的自然疫源性动物疫病疫情样品检测、当年自然灾害发生地区的重点动物疫病样品检测,曾发生疫情的地区的疫病样品检测、疫情测报点重点动物疫病样品检测等。
综上,投标人须承担的检测项次不低于11800项次,常规检测与应急状态下的检测费用均包含在招标预算内,超支部分不予追加。其中,应急状态检测项次约500至1000项次。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 投标人须符合《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第三方兽医检测机构参与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6〕12号)要求,即: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或CMA计量认证,并承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定条件。
3. 投标人开展动物疫病检测的兽医实验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通则》等法律规章的具体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应为ABSL-2(P2)以上级别(含ABSL-2)。
三、检测试剂要求
投标人开展本项目动物疫病检测所使用的诊断试剂,已取得兽药批准文号的产品,须能够在国家兽药综合查询系统核验相关有效资质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自行附具官方查询佐证材料,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附带任何试剂生产企业、产品及文号参考清单,采购人不指定试剂品牌与生产厂家,相关资料搜集工作由投标人自主完成;暂未核发对应兽药批准文号的检测品类,参照国内各地区同类项目通行实施要求,病毒核酸检测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引物探针及整套反应体系组分方案,抗体检测须列明配套完整检测组分方案。当前相关行业规范正处于政策过渡阶段,后续国家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正式文件出台后,检测试剂执行标准按照最新规定落实。本项目全部试剂、耗材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同批次样品检测应当采用同一生产厂家成套试剂,因混用试剂造成检测结果异常而引发的全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样品接收及检测报告出具时限
投标人对常规监测检测样品的接收,应在2小时内完成,常规样品的检测报告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应急样品做到随采集随接收,检测报告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
五、检测报告的内容
投标人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包括:受检单位、检验动物疫病类别、接样日期、检验日期、样品名称、样品数量、样品状态及包装、检测用主要仪器、检测人员签名、实验环境条件、检测项目、检测依据、试剂批号及来源、检测结果(抗体阈值、病原阴性或阳性等)等关键信息。同批次样品的检测,投标人应使用同一品牌试剂供应商的产品,如因使用不同品牌厂商生产的检测试剂,造成同批次样品的检测结果出现重大差异,进而影响采购人动物疫病监测工作顺利进行,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承担。
六、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服务,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CNAS实验室认可或CMA计量认证 3.2供应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为ABSL-2(P2)以上级别(含ABSL-2)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08日18时00分至2026年10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街****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密版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自行在本单位进行在线解密。启动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二次及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按评审小组要求完成报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中心(****中心)
地 址:辽宁省****中心
联系方式:0427-***8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网点52-21
联系方式:0427-***9999
邮箱地址:Z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3200100002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金萍
电 话:0427-***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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